律师解答: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国防和外交的需要,还要满足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另外还需要满足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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