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播州区财政局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并坚持全面性、重要性、适应性及问题导向原则,按照组织动员、开展评价、评价报告及其使用、总结经验等四个阶段分别作了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乡)及区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镇(乡)、本部门(本系统)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将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迎接检查。区财政局将在10月份对镇(乡)(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是要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区财政局将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