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如果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的最低领取条件时,允许往后延缴,直至满15年为止。
法律分析
没有规定,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的最低领取条件时,允许往后延缴,直至满15年为止。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而国家规定年限是指个人达到法定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至二十五年之间。因此,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求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即十五年至二十五年。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的最低领取条件时,允许往后延缴,直至满15年为止。因此,即使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参保人也可以通过延缴来满足领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