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路边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指导价、定价3种定价形式,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法律客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四(七)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八)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要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要通过指导双方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第3种观点: 停车场24小时收费标准:1、机场停车场:中小型车辆在前半小时内2元,要是超过半小时就按照每小时5元进行收费。24小时最高是30元,48小时最高是40元,2、火车停车场:中小型车辆每半小时收费1元,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30元。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车辆的两倍。3、其它实行指导价的停车场:中小型车辆每半小时收取1元,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20元,晚上收费最高5元。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车辆的两倍。小区停车费收益归谁: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小区的停车费收取是征得所有的业主的同意的,需要对停车的人士收取一定数量的停车费,停车费的收益可能归全部的业主所有,也可能归部分的业主所有,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综上所述,对于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50元。【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般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为: 1、一般临时停靠车辆,不超过一个小时的不收费。 2、超过一小时的,每小时费用为10元至30元。 3、连续超过24个小时的,费用也不会超过150元。 4、如果是小区业主车辆的,不应当收取停车费用。 但法律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小区停车场要如何收取费用,一般是按市场调节价收取,也会受小区地理位置以及开放程度的影响。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一般是指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它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予以废止。
第3种观点: 1、城市普通道路乱停乱放,又或没有停车线的路边违章停车,一般是罚款50元,不扣分。2、城市主干道违章停车,罚款100-150元、不扣分。3、如果是在红绿灯等交通要道口违章停车,罚款200元,扣3分。4、最严重是在高速公路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违章停车,罚款300元,扣6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